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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信用证引发的案例

信用证的三大特点是什么

信用证有以下三个特点: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开证银行是第一付款人。故信用证付款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

、信用证是不以货物为基准的,它是凭单付款的。只要单据的内容各项相符,就应该无条件的付款;2 、信用证是银行的的一种担保文件,它属于银行信用的一种证明;3 、信用证和买卖合同不互相依附,是各自存在的。

信用证的主要包括如下这些特点: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信用证独立于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之外,即不受该合同的约束。

信用证的特点有:(1)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2)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它不依赖于贸易合同,也不受贸易合同的限制,或者说信用证是自足的文件;(3)信用证是一种交易所买卖。

信用证的案例分析

1、a.凡“约”或“大约”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被解释为允许对相关金额、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2、本案例实际上是一起挫败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勾结利用信用证诈骗的案例。好在该开证行不是即将倒闭的银行,且因为议付行专业且敬业的精神,才挫败了该诈骗案的得逞。

3、本案例是一起信用证修改引发的争议案例——其焦点是信用证修改的内容为增加200公斤,装运期延展至4月10日,其他条款未修改。那么,应该怎样理解该修改的内容,是关键点。

信用证业务案例三十三个精典贸易案例分享

信用证业务案例 例15:国外来信用证的金额为:about USD4 200 ,less 5% commission and 5% allowance (dis .)。

第一,没有片面地为追求扩大业务量而办理此笔大额信用证项下的押汇,而是时时保持警惕,坚持合规经营,不违规操作,始终对形势的发展有清醒的认识,有效防止了诈骗案件的发生,维护了银行自身的利益。

当信用证规定了明确的机动幅度或使用了第30条a款提及的词语限制货物数量时,该减少幅度不适用。根据上述规定,信用证支取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总金额。

分别对案例中涉及的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评价。(B公司、I银行和P银行各有哪些行为正确和错误) 假如你是出口商B公司,通过本案例你要总结哪些经验教训。

备用信用证在国际贸易应用中的风险与防范

1、简化信用证单据条款。开立信用证之前,出口商可与进口商商订信用证项下需向银行提交的单据的种类。较安全的做法是尽可能使单据种类越少越好,并且对于单据的描述也尽可能简单化,以防止不符点的产生。加强成本核算。

2、最常见的是:进口商不按期开证或不开证;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对其有利的附加条款,以达到企图变更合同的目的;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做出许多限制性的规定等。

3、那么,对于备用信用证或履约保函的申请人来说,就要严格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否则就要用备用信用证或保函的金额作为违约赔偿——这是履约备用信用证或保函的风险所在。

4、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 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

5、进口商可在信用证单据条款中要求出口商向指定银行提交履约保函,这样做可使进口方银行开立的信用证与出口方银行开出的履约保函同时生效,以达到防范货物品质风险的目的。

信用证案例分析

a.凡“约”或“大约”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被解释为允许对相关金额、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本案例实际上是一起挫败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勾结利用信用证诈骗的案例。好在该开证行不是即将倒闭的银行,且因为议付行专业且敬业的精神,才挫败了该诈骗案的得逞。

对于这一软条款拒付,开证行虽然有些无理,但也有其辩词,不一定能反驳成功。由此案例可见:对于信用证中的软条款能做到的尽快办理,不能做到的应坚持修改,否则不要急于出货。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1、信用证方式本身不能防止欺诈,非但如此,它脱离于实体经济的独立自主性的交易规则与程式反而给不法分子进行信用证诈骗提供了可以利用的间隙。

2、跨国贸易的复杂性:跨国贸易涉及多个国家、多个货币、多个银行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交易风险等问题,给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3、(三)信用证使用人风险意识淡漠。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信用证业务增多,但许多当事人只是看到了信用证制度便利和安全的一面,忽视了信用证存在的潜在危机,对信用证风险防范的措施和相关制度没有跟上。

4、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5、尤其是`当合同以空运或邮运作为运输条款时,卖家要格外防范这种诈骗。因为在空运或邮运出口时,货物—旦发出,出口商便丧失了物权,最终往往是`钱货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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