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证问题 > 正文

乱开信用证

如何应对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存在的风险

1、买方可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中获得所需的物品和服务,而卖方如果履行了信用证项下的义务,提交正确的单据便可以从银行得到偿付。

2、鉴于信用证的种种局限性和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出口商应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简化信用证单据条款。开立信用证之前,出口商可与进口商商订信用证项下需向银行提交的单据的种类。

3、(1)信用证属于银行信誉,那么,根据信用证的这个性质可知,可知的信誉是信用证风险的第也是至关重要的关键点。

4、采取信用证付款方式,议付地点进口商最好是选在自己国家比较妥当。

5、银行信用风险:信用证的基础就是开证行的信誉,如果开证行摇摇欲坠,建议你还是算了;条款风险:认真阅读信用证相关条款,如果你不能完全理解并遵照执行,那么就不要接证。

6、(1)做D/P远期,要有风险意识,在选择客户尤其是做大额交易时,一定要先考虑客户的资信,D/P方式是建立在进口商信用基础上的,总的来说这种方式对出口商不利,风险较大并且随时都存在,不宜多用。

求5个关于信用证诈骗的参考文献(近两年的)

1、经济诈骗的十四种招术 招数一:合同诈骗 这是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之一。

2、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常见的利用信用证欺诈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行骗,可以是买方骗取卖方货物或卖方骗取买方开出真信用证,也可以是直接骗取银行付款。

3、这是利用了《UCP600》上所说的:“银行应有一个合理的工作时间,即从收到单据的翌日起算五个工作日来审核单据”。例如,某信用证规定“6月30日到期”,但是受益人将单据送达银行议付的日期是7月4日,该信用证已经逾期交单四天了。

4、(五)世界经济环境形势影响。当世界经济环境形势严峻时,信用证当事人可能会面临资金短缺,市场销路不畅,或者所销售货物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较为容易引发信用证欺诈案件。

5、欺诈例外原则中所谓的善意第三人,这个善意应从信用证的角度来说,而不应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因为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会根据信用证角度来判。这个所谓的“善意”就是指第三方本身并没参与欺诈行为或并不知晓欺诈。

单证员考试辅导: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这—类的诈骗主要有两种情况:—是`伪造信用证修改书诈骗,二是`不法进口商要求以商业保函替代改证来进行诈骗。

第一,没有片面地为追求扩大业务量而办理此笔大额信用证项下的押汇,而是时时保持警惕,坚持合规经营,不违规操作,始终对形势的发展有清醒的认识,有效防止了诈骗案件的发生,维护了银行自身的利益。

本案例中银行以单据不符为由拒绝接受该单据,拒绝付款的做法可行——因为,提单的发货人是F,且提单的收货人为TO ORDER,因此,B公司没有背书的权利,即B公司在提单上背书被银行认作是交单不符信用证的规定,所以拒付。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