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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取金额和信用证金额

合同规定出口玉米120公吨,卖方实际交货150公+吨,怎么处理?

1、收汇方法:方法一,与买方沟通,多余10吨另立合同,或作为赠送。方法二,与船公司和买方联系,买方报关时只报1000吨的货,安排多余的10吨退运。教训:严格按照合同和信用证发货。卖方和船公司负全责,买方应向卖方索赔。

2、-(1)买方的拒付是合理的。按照CIF术语的条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2)应该由卖方负责索赔,因为卖方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费;(3)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保险条文中有明确规定。

3、通常情况下,卖方必须保证他交与买方货物的实际数量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相符,不能随意多交或少交货,否则即构成违约行为,不仅无法安全收汇,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答案:对 中国A公司向《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方B公司出口大米,合同规定数量为5万公吨,允许卖方溢短装10%。A公司在装船时共装了8万公吨,遭到买方完全拒收。按《公约》规定,买主有权这样做。

5、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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