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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交易弊端

采用远期信用证对进出口双方各有哪些利弊

对于出口方而言,接受远期信用证可以促进交易的达成,但不利因素是占压了本方的资金,影响资金的流转。但是,可以通过贴现或买断等金融手段来实现资金的回收,以此消除占压资金的不利因素。

信用证使双方的资金负担较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运货物以后可以立即把单据卖给出口地银行以获得货款,还可以利用信用证做打包放款。整个国际买卖利用信用证这个付款办法, 可以减少很多费用,节省不少麻烦。

进出口双方均可在信用证项下获得资金融通。对进口商来说,开证时只需缴纳部分押金,单据到达后才向银行赎单付清差额。如为远期信用证,进口商还可以凭信托收据向开证行借单先行提货出售,到期向开证行付款。

信用证方式使双方资金负担较平衡 。信用证缺点:容易产生欺诈行为,由于信用证具有自足性的文件,有关银行字只处理单据特点,存在假单。

一般意义上说,远期信用证当然对进口商有利,对出口商不利。但是,要知道,远期信用证的远期汇票在开证行承兑之后,可以到票据市场贴现的,也就是说卖方并不是一定在三个月之后拿到钱。

对进口方有利.在进口方没有副钱之前,出口方必须垫付货款.这不利于出口方的资金的周转.下面这种观点是严重错误的.风险转移点是取决于你FOB CIF等等.比如90天远期吧,到时候你的货到达目的港了,货被客户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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