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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收据日期早于信用证

发票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吗

1、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缩写为L/C)业务是国际结算方式的一种,其中国内信用证业务发票日期原则上不得早于信用证开立日期三个月。

2、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并未直接规定发票日期不得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但各行为控制业务风险,特别是为了匹配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要求,大都在本行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发票日期不得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

3、所以,尽量不要将发票日期写成早于开证日期——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早于信用证开证之前的单据。

4、因此,发票日期通常晚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除非是货物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装运。所以,尽量不要将发票日期写成早于开证日期——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早于信用证开证之前的单据。

5、发票的开立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单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最迟交单日期。

6、按照最新的权威文件UCP600的规定,开证行可以接受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的单据。但是在还没有见到信用证的条款时,你所出具的单据不可能与信用证的条款相符。所以在正常情况之下,单据的出具日期应该迟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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