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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结转收入

关于信用证结算的问题

1、我国信用证分两种:一种是对外开立的国际信用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一种是国内信用证,用于国内贸易结算。两种信用证都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能提取现金。

2、信用证有以下三个特点: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开证银行是第一付款人。故信用证付款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

3、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4、根据《国内信用证审单规则》规定,审单要符合以下规定:第十二条信用证要求某种单据提交多份,但未明确正本份数的,则所提交的该种单据中至少应有一份正本。

5、第五条:信用证的开立和转让,应当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第六条: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6、在国际贸易中,提单和信用证是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然而,很多人可能会误以为只要拥有提单,就能够完成信用证的结算。事实上,提单只是信用证结算过程中的一部分,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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