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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sender

您好,信用证问题想请教您!

1、这是银行之间扣费的条款。sender是此电报发送方,即开证行,receiver是收报方,即收到信用证的通知行。reim,和 i/b,以及你补充的reimb,是reimbursement和imbursement,即偿付。

2、一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UCP600》第七条A款明确规定:“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则开证行必须承付。

3、信用证项下受益人需要向议付行和开证行提交的是商业发票,如果需要申请出口退税的话,那么需要开具国内的出口发票——这不是给议付行和开证行以及开证申请人的,而是用于受益人办理出口退税用的。

4、看信用证的41A条款的规定可知,即41A条款是信用证关于指定的有关银行及信用证的兑付方式的条款,该条款列明被授权对该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及该信用证的兑付方式。也就是受益人交单的对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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