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条款资信报告
- 信用证问题
-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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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条款
1、信用证有效期[Expiry Date of L/C] 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一切信用证均规定一个交单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出口人必须在到期日或到期日前将汇票和装运单据提交议付行或开证行议付、承兑或付款才有效。
2、(一)即期信用证支付条款 “买方应于装运月份前30日通过卖方可接受的银行开立并送达卖方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月份后第15天在中国议付行。
3、信用证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4、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5、信用证条款的变更并不意味着合同条款的变更 基于信用证与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我们认为信用证条款的改变并不能代表合同条款有类似的修改。如在此案例 中,我们就不能以信用证包装条款的变化来推断合同条款的变更。
6、单据须在装运日后15天内交单议付,但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提交。
本文由单证小编于2023-09-28发表在口碑单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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