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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金额还剩

信用证开立采用30%保证金,剩余敞口部分如何处理

1、企业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将信用证保证金交存银行时,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信用证申请书”回单。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接到开证行通知。

2、剩余70%占授信开证,或者你们银行可做存单质押之类的;付款时,仍然没有前付款,可以做很多种融资。

3、待授信审批后,再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比如:银行给予某公司1000万元的授信敞口,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30%。

4、不需要支付利息。如果你需要提前贴现。按提前天数计息。

没有按照孟加拉信用证上的数量装完货,客户要求出一份证明剩下金额不会...

你可以要求对方修改信用证条款,删除这句话;也可以跟交单银行商量出具一份证明--当然银行出具证明一是可能收费, 二是不可能完全按照上述语句里的要求给出详细情况。

另外,你需要做一份证明,证明你已经发过这个东西给他们了。你需要把这个证明和装船通知一起作为正本议付单据,提交银行。我做过N多票孟加拉的信用证,他们的信用证都是这种格式和要求。

另外,有些单据只有一份正本,它要求直接寄一套正本单据可能会直接造成你交单不符(因没有看到你的信用证的46A的产地证数量与正副本要求、提单正本数量的要求无法确认是否矛盾),这个要求应视为软条款。

信用证到期了钱确没有拿到呢,那钱最终会去哪里?

1、只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并按要求的交单期限内交单给银行,开证银行都予以付款。收货款和信用证有效期过否无关。

2、所以信用证到期是不会影响到货款的,包括一般即期信用证也不会,除非信用证中有特别规定,要在到期前收到货款。

3、没问题!你只要按时交单,正点议付,就没有问题。你议付的那家银行在把单据快递走的时候,会写一个日期,这个日期是信用证的合理日期内,就说明了你的文件时符合UCP日期规定的。

4、到期无款可还,可同开证行协商,申请展期,并承担相应费用;但展期同样需要按期还欠;否则,企业被列为信用黑名单,并被追究经济法律责任。非法办法:实在还不出来,跑路。或者“挖个地洞”,把自己永远藏起来。

信用证未使用金额怎么计算

授信额度批复比例计算。25%保证金,其余占授信额度。信用证额度是指开证银行能给你公司开出的信用证的最高限度,客户可无限次地在额度内委托银行对外开出信用证,额度可循环使用。

如果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是混合的,比如30%预付款,70%信用证,那么我就不考虑分批装运的情况了(你自己考虑),这个时候合同金额=发票信用证金额(只有合同金额的70%)=汇票金额。如果合同里考虑到佣金,那么你自己考虑吧。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有效期从哪天开始算 信用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交单期后一两天。

关于信用证金额的问题

信用证可用金额的意思是信用证的有效金额。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一般情况下是相等的,就是信用证金额=发票金额=汇票金额.。如果信用证允许溢短装,那么在信用证允许范围内发票或汇票金额可以与信用证金额不同 如果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每次提交的发票或汇票金额可小于信用证总金额。

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仅限信用证本身规定的总金额,TT付款与信用证没有必然的关系。 不管在日本还是在中国,银行操作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的规则是统一的。

可以改证:信用证开出后,发现了这个错误,就应该按照实际的情况,比如货物的样子,通知开证方改证,需要的费用也就是USD60一此吧,等收到银行收到了改证的电报后,您就按照改证后的正确的内容来做单据,提单检验单等。

汇票与发票金额一致情况下,信用证金额与汇票、发票金额不一致一般不可以。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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