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出口单证 > 正文

出口报关所需要的的单证

一般进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时,应提交单据的是什么?

1、海关应当留存进出口许可证件的正本,其余单证可以留存副本或复印件。货物实际进出口前,海关已对该货物做出预归类决定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申报时应当向海关提交《预归类决定书》。

2、报关一般需要的资料有:商业和运输单证装运单、报关委托书、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订货。合同及其它有关单证或资料。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检验、检疫批准证明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3、※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4、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担保文件、原产地证明书等 预备单证:进出口贸易合同(进出口租赁的货物时需要)、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 注意:一般的进出口贸易货物填制报关单是只需要基本单证就够了。

最新文章